北京日报广告刊登说明
发布者:admin 来源:未知 点击:次 发布时间:2010-08-03 14:39

北京日报广告热线010-52869115. 52869116《北京日报》创刊于1952年10月1日,为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报,毛泽东同志于1952年和1964年两次为《北京日报》题写报头。现日发行量40万份,是首都地区日报类发行量最大的报纸。

    作为首都党报的《北京日报》始终坚持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,积极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和首都北京各行各业所取得的成就,正面宣传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。为首都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。成立报业集团以来,在市委的领导下,努力提高集团系列报刊的办报、办刊质量,特别强调把办好党报作为首要任务,内部深化改革,坚持“三贴近”,提高党报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。



特别说明:
    广告版位由本报广告部安排,特殊要求按指定版位计。凡指定版位的广告须加收10%的指定版位费。 凡在广告刊期前一个工作日内订版刊登的广告,须加收刊例价10%的加急费。 套红广告一律按彩色广告价格收费。 如客户对所刊登广告规格有特殊要求可议,加收广告费的30%。 铜版纸广告在新闻纸黑白广告的基础上加收30%。 已下订单的广告因客户原因停刊,须于见报前二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报广告部,否则按所预定广告规格相对应的《北京日报》2006年工商广告刊例价的10%交纳撤版费。
刊登广告规定:
    1、在本报刊登广告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。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,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。
    2、广告刊出后,如与原稿不符,属于本报责任的,本报酌情予以更正;属客户责任的,更正费由客户承担,原刊出广告照常收费。
    3、本报广告一律先付款后刊登。
    4、采用汇款方式的外地客户须保证广告款在刊登前两个工作日到达《北京日报》账户,并于汇款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《北京日报》广告部,以确保及时为贵公司预留版位。
    5、广告稿件以电子文件(包括电子邮件、光盘)为主要收取方式。菲林片要求彩色广告100线;黑白广告80线。彩色广告软片需标明色标并附彩色打样一张。
    6、电子文件使用方正飞腾、Freehand8.0、Illustrator9.0软件制作,提供后缀为*。EPS、*。FIT的文件。所有图片精度设为300dpi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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